退休人员发挥“余热”要注意什么
退休人员和退休后,依然想着如何发挥余热,在公司招聘下,积极参与招聘活动被录取。但是很多退休人员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改变,依旧以在职人员的身份自居,蒙受了不少的损失。
退休人员发挥“余热”要注意什么
2015年9月刘某经招聘进入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,因刘某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,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,而是签订《劳务合同》,约定由公司雇佣刘某从事清扫保洁工作,劳务报酬为每月2000元。刘某工作一年后,公司以刘某“身体不适应,不能正常工作”为由作出停止刘某工作的决定。之后刘某英向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,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刘某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60000元。
退休人员发挥“余热”要注意什么
仲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