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科技创新 高校和企业的人大代表最关注什么

最新新闻 2023-03-07 zxn123 297

在科技创新取得显著进展的同时,我们应对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等的诸多挑战也还在路上。

3月5日晚,上海代表团举行首场“云采访”活动,几位全国人大代表分享了各自关注的重点,其中科技创新是关键词之一。

作为来自高校的全国人大代表,上海科技大学常务副校长印杰在云采访中表示,近年来我国教育和人力资源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,但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还必须不断提升。我国每年招收的研究生数量在稳步提升,硕士超过100万,博士则在十几万,体量为全球最大。而这部分大概有60%为专业学位的学生,是未来解决科技创新、企业创新以及“卡脖子”问题的主力军。

他表示,要深度融合、产教融合地培养这批学生,核心有两点,一是要确定培养工程硕博士的目标,是为了培养工程创新、技术创新以及实践能力;二是要明确毕业的标准和学位论文的标准以什么方式来体现,“不能以发表论文来体现,而应该认可他做了个企业标准,申请了国际发明专利,这些都应该作为创新标准,因为这些成果体现方式与企业贴得更近,也是企业所需要的”。

全国人大代表,上海临港经济发展(集团)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袁国华对于科技创新的关注角度更偏产业,也更强调开放的力量。他在云采访中提出,希望更多重要性的引领平台都能集聚到临港新片区。在过去几年里,大批人工智能、航空航天、氢能等领域的实体企业在临港投资,也已经基本形成了上下游的创新生态。

在袁国华看来,上海作为国际科创中心和金融中心,具备把科技创新、金融、产业发展融合在一起的优势。作为开放的高地,临港新片区将继续大力引入外资,也正在对接一批金融机构,以打造上海第三个金融集聚区,并考虑引入国际债等多创新举措。

作为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,全国工商联副主席、奥盛集团董事长汤亮把一份《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立法,设置合理保密期限,增加免责抗辩条款》的议案带到了今年两会的现场。这是他在长期关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提出的思考。

汤亮表示,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家族的一员,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创造的智力成果。由于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至今没有单独立法,相关法律条文散落在“反不正当竞争法、民法典、公司法”等法律中,在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难度很大,导致取证难、胜诉难、赔偿难的问题层出不穷。因此他建议,全面检视现行的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,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,制定一部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。

他认为,虽然同样是知识产权,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等保护的都是“有限时间”,即在保护期届满之后,该权益即自然释放回归公共领域。但是由于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,一直对“时间”没有明确规定,这就意味着只要某种商业秘密未被公开,就一直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,当事人始终需要承担法律意义上的保密义务。但实际上,随着创新科技的不断进步,大多数商业秘密的内在价值,必然是随着时间流逝而不断衰减的。

这就带来一个法律上的难题:如果不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进行约定和界定,事实上是行不通的。不仅浪费司法资源,还将弱化知识的分享和传播,进而减少整个社会的公共福利。

汤亮表示,商业秘密保护需要设置合理的保密期限。法律应该首先明确权利人根据商业秘密的生命周期、技术潜力、市场成熟度,自行确定合理的保密期限。权利人如果对保密期限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应该依法确定保密期限。

他还表示,我国在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中都规定了侵权豁免规则,包括“合理使用、法定许可、强制许可”等内容,目的就是为了鼓励自由竞争、人员自由流动。而商业秘密保护可以借鉴相关立法经验,补充设立商业秘密免责抗辩条款。